光明国际汽车城项目二期清租评估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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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DS-CG-2021042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光明国际汽车城项目二期清租评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款的“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纸质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调整为“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纸质保函)或投标保证金。①提供银行保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二、投标保函);②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应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至以下指定账号:收款人: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账号:337060100100256034”。

(2)第一册通用条款第15款中“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提交投标担保,无需同时提供银行上下级关系隶属证明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中标后可根据招标人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为投标保证金的,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符合性检查表第6条“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函》”调整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4)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增加“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供其一即可)”,第五章的其他序号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油麻岗工业区 

联系人:叶工,0755-2138079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强创意产业园1A栋1901室

联系方式:13502866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工

电 话:13502866173

 


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