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甲子塘高新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1号楼北向墙面广告位
公开招租公告
光明区甲子塘高新园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北向墙面广告位现对外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广告位坐落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外甲子塘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北向墙面,广告位租赁总面积96.6平方米(规格:长13.8米×高7米)。
该广告位已取得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局核发的《户外广告许可证》,手续完备,符合户外广告投放、运营及对外租赁的全部条件,可合规开展广告投放经营活动。意向承租人可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广告位场地结构和周边环境。
二、出租相关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报名。报名时需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带来备查。
2.严禁转租、分租、转借广告位,严禁以挂靠、合作等变相方式转让租赁经营权,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报名地点:光明区甲子塘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
2.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1356076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