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国际汽车城政策申请指南(2020年11月)
发布日期:
2020-11-24

浏览次数:

265
光明国际汽车城政策申请指南(2020年11月)
一、可申报项目
序号申报部门项目名称申报时间最高资助额对象申报条件
1区工信局汽车品牌 4S 店建设受理:3月
截止:未定
按正式开业运营顺序,
给予前五家每家 500 万元开办资助;
第六至第十家每家 400 万元开办资助
企业对在辖区重点规划片区内新开设的汽车品牌4S 店,经营面积3000 平方米(含)以上,且工程、设备及设施建设等总投资额1000 万元(含)以上
2区工信局园区商业建设和配套扶持受理:3月
截止:未定
最高 150 万元开办资助企业(商业)对新开设的单体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知名连锁品牌百货或超市
3区工信局园区商业建设和配套扶持受理:3月
截止:未定
给予 10 万元奖励,
单个品牌年度最高奖励 50 万元
企业(商业)同一知名连锁品牌在辖区内每开设三家连锁店
4市发改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受理:6月
截止:12月31日
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 2 万元,
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 1 万元
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
5市发改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受理:6月
截止:12月31日
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 2 万元,
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 1 万元
个人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